所得稅常遺漏的利多

 


今日不同以往,過去長輩們都要收集很多單據,一一手寫報稅;現在國稅局很人性化,每年五月的綜合所得稅都已經計算好再寄到我們手上,想必不少朋友覺得國稅局計算不會錯,直接就送出報稅了吧。


國稅局計算的確很少出錯誤,然而,國稅局並不會一一根據每個人的家庭成員組成、財務狀態,教學如何調整可以節更多稅,只會根據所查得的各項資料,綜合計算出每一申報戶應補/退稅額為多少。


上圖的綜合所得稅架構想必各位並不陌生,只是當中的免稅額、扣除額會根據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,每年報稅前稍稍注意一下就可以。

重點在於如何善用各個項目,達到最大的合法節稅效果,此時就必須注意其中的各項細節。例如若有銀行存款利息或基金配息等,假設有九萬可以列入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時,當要列舉購屋借款利息時,假設列舉三十萬,這部分會減除前項的儲蓄特別扣除額九萬,實際是列舉扣除二十一萬。因此,在選擇標準或列舉時,是需要綜合細算的,雖然現在國稅局基本都算好了(笑),但當大家拿到稅單時,還是可以自己驗算看看。



基本生活費: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之60%


上圖的基本生活費就是本文的重點,平常我們報稅時容易忽略計算、評估的項目。根據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》規定,基本生活費不課稅,因此在所得稅報稅時,才有額外可減除此項的可能性。


至於在什麼情況下才能多減除這項呢?如上圖所示,當基本生活費總額扣除除了薪資特別扣除額、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之外,所有免稅額、扣除額後,多的部份才可再從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。了解架構後,我們來假設幾種家庭狀況看看哪些家庭概況可以多減除這部份呢?

例1.一家四口雙薪家庭,兩個小孩一個唸國中、一個唸國小,採標準扣除額



例2.三代同堂六口之家,雙薪家庭,扶養祖父母(未滿70歲)皆符合長期照顧,其中一位身心障礙;一個小孩3歲、一個小孩1歲;列舉扣除額共有50萬


從以上兩個簡單的舉例可發現,頂客族、家中有幼兒、家中有長照或身心障礙人士等,很容易會超過基本生活費總額。反之,家中有國小至高中的小孩,長輩健健康康、採用標準扣除額或列舉不多的家庭,就很有機會可以多減除基本生活費的差額。


各位朋友們,看完以上簡單的分析,趕快看看自己家裡的人口結構吧,若有任何細項不清楚的地方,或是不確定收到的稅單中,國稅局是如何計算,歡迎在底下留言,或是用以下方是與我聯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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